佛說:諸法實相 - 法性(梵語:dharmatā)
佛說:諸法實相
實相,漢傳佛教術語,最早源自鳩摩羅什,
它被用來代表諸法真實的相貌,
意同於真如、法性、法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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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性(梵語:dharmatā),又譯法自然,佛教術語,指法(dhárma)本身內在具有的性質,也就是指法的本性(prakṛti)、自性(svabhāva)。
大乘佛教認為諸法自性有兩種:地之堅性、水之濕性等事相特徵,稱為「事法性」;諸法平等之真如實性,稱為「理法性」或「實法性」。
真如(梵語:तथाता,羅馬化:tathātā;巴利語:तथता,羅馬化:tathatā)或實如(梵語:भूततथाता,羅馬化:bhūta-tathatā),又譯為如實、如如、本無、如,佛教術語,一般被解釋為法的本性,即法的真實本質,也就是法的真實自性。
【諸法實相】 (術語)是名究極之真理之嘉名也。或曰真如。或曰法性。或曰實際。皆同體異名也。
雖然,諸宗自有常用之語,華嚴約於中諦,頻唱法界,天台約於性具之妙有,盛鳴諸法實相。
所以然者以空中之真諦,為諸宗之通談,妙有之俗諦,獨限於台家故也。故言具一字彌顯今宗。
諸法實相者,諸法為十界因果之法,天台約之於三世間十界十如,而謂為三千諸法。實相者言離本來虛妄之相,而相相皆實也。
其諸法之實相,法華經方便品解之曰:「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。」是法為三千之諸法,法位為三諦圓融之法位。
抑世間之法,視為生滅無常者,為見空諦一邊之小乘偏見,其無常之處,具不變之性,是為假諦。
譬如花之落,空諦也。而具開於落處之性,是假諦也。更案具開於落處之性者,並具落於開處之性。此二相即為不二,則是中諦也。此中諦謂之中道實相。
此中道實相,一切諸法之相也。故天台止觀謂之一色一香無非中道。
然則花雖落。而具此中道實相,柳雖枯,而亦有此中道之實相。實相為常住之異名,故為中道實相,散也枯也。皆常住也。是即諸法之實相也。
然吾等牛羊之眼,迷執諸法為實我實法(是凡夫之見),不能見無常生滅之世相(是二乘之見)者,
如何能徹見中道實相之妙理乎?
非除無明,開佛慧,則不能也。
故法華經方便品曰:「唯佛與佛,乃能究盡諸法實相。」
智度論五曰:「除諸法實相,餘殘一切法,悉名為魔。」
同十曰:「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。」
同十七曰:「諸菩薩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,於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,是般若波羅蜜。」
然此諸法實相之語,瀰滿諸經,乃至外道之經書亦說之。各以其義解之。
或以諸法皆空為諸法實相,
或以涅槃為諸法實相,
或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,
又淨土門以彌陀之名號為諸法實相,
真言宗以阿字不生為諸法實相,
華嚴宗以一真法界為諸法實相,
法相宗以圓成實性為諸法實相,
三論宗以八不中道為諸法實相,
成實宗以皆空為諸法實相,
有部宗以苦空無常無我為諸法實相。
今所明者,乃天台一家之諸法實相也。
智度論十八曰:「一切世間經書及九十六種出家經中,皆說有諸法實相,又聲聞三藏中亦有諸法實相。」
又曰:「問曰:云何是諸法實相?
答曰:眾人各說諸法實相以自為是,此中實相不可破壞常住不異。」
同七十九曰:「諸法實相有種種名字,或說空,或說畢竟空,或說般若波羅蜜,或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維摩經法供養品曰:「依於諸法實相,明定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之法。」
思益經二曰:「諸法實相,即是涅槃。」
佛藏經上曰:「何等名諸法實相?所謂諸法畢竟空無所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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